幼时家父教导,做人要做坦荡正直人,写字要写端正方块字,故五种书体中,楷书具有端庄平和的仪态气度,可供楷模规范的人文内涵,与传统儒家哲学、伦理与审美契合,为我之最爱。志学之年,初师乡贤李滋厚先生,后入杨明臣先生门下,确立以楷书作为书艺的主动追求与选择,再后来,承蒙顾亚龙先生提点,揣摩经典之余,也时常研读历代书论,渐渐了解了人品书品论的源流与内涵。
有关人品对书品影响的论述,最早见于东汉杨雄《法言·问神》:“弥经天下之事,记久明远,著古昔之睧睧,传千里之忞忞者,莫如书。故言,心声也;书,心画也。声画形,君子、小人见矣。”
至唐,论者颇多。唐太宗言:“心正气合,则契于妙。心神不正,气则欹斜。”柳公权有“用笔在心,心正则笔正,乃可为法。”
宋代,此论更为显著。朱长文《续书断》序说:“夫书者,英杰之余事,文章之急务也。虽其为道,贤不肖皆可学,然贤者能之常多,不肖者能之常少也。”苏轼亦有:“古之论书者,兼论其平生。苟非其人,虽工不贵也
。”明项穆进一步阐发,将此论推向顶峰。他提出“心相”说,认为“所谓有诸中,必形诸外,观其相,可识其心。”他又说:“欲正其书者,先正其笔,欲正其笔者,先正其心”。这不仅在说明艺术家的主观气质、心理特征可以决定书法风格、精神境界,甚至道德品质也会对艺术高下起决定作用。
纵观中国书法史,书法在中国人心中已经不仅仅是一门技艺,更是一种文化和人生处世的哲学。自魏晋,以王羲之、王献之为代表的书家在提升书法美学品格的同时将之人格化,形成在理想人格与审美领域共存的自然观。具体地说,王羲之在书史上至高无上的“书圣”地位不仅表现在书法一“艺”,更是人们对其理想人格的接受,甚至超越了对其书艺本身的关注。至唐,颜真卿在家国危难之时,展现出坚忍不拔,忠心报国的崇高品格。他以儒为身、任责天下的价值追求与正大敦严的书风完美契合,树立了儒家理想人格和书法风格统一的典范,成为王羲之之后“书统”的重要继承人。王羲之、颜真卿是中国书法史发展的两座丰碑,也是人品与书品合流的书学人格道统典范。
当代书法家应接续前贤旗帜,不断锤炼自身涵养修为,不断加深对传统书法和传统文化的深入把握;在继承这门古老而深邃的传统艺术的同时,把握国运隆昌,盛世太平的时代之音,在纠正流俗、正本清源上做出表率,探索创造展现正大气象的书法新貌,以书法之名让人民群众感悟并认同正确的民族观、国家观、文化观和艺术观,弘扬中国精神,凝聚中国力量,为建设文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!